1.1本招标项目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提质改造工程航站区旅客服务设施(座椅)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及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府函【2023】87号及民航西南局函【2023】19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提质改造工程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地方政府和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60%:40%,招标人为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提质改造工程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座椅(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及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府函【2023】87号及民航西南局函【2023】19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成都双流国际机场T1航站楼指定地点。
2.2建设规模及内容:T1航站楼旅客区普通座椅、上网桌及配套座椅、艺术座椅,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3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4交货期:2024年8月30日前全部设备运到现场(投标文件的交货期响应以此为准,不允许简化描述)。2024年9月30日前全部座椅安装调试完成。
2.5标段划分:共分为一个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投标产品制造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一个单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PU材质座椅供货业绩。投标时须提供能证明上述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清单页、金额页、签章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公共建筑是指:航站楼、综合交通中心、高铁站房、地铁站、大型会展、文化、商业中心、长途客运站等。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座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04日下载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24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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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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