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情况
● 采购项目名称:海口江东新区河口排涝泵闸建设工程供水管道迁改工程施工;
● 采购预算:75425.32元;
● 计划工期:30日历天(暂定),具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 质量标准: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查询结果复印件加盖公章,且企业状态显示为存续或在营或开业或在业或在册等正常经营状态】,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若供应商为其他法人(例如事业单位)的,只需提供其他法人资格证明,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2、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内)承接过不少于1个(含)供水管道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并提供拟派人员相关证书及近5个月(含投标当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可为投标人其分公司人员,如为新入职员工则按实际缴纳月数提供社保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其他人员要求:
除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外,还需配备:
①施工员1人:取得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管理机构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证书;
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取得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管理机构颁发的安全员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以上人员其他要求如下:
提供拟派人员岗位证的复印件及近5个月(含投标当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可为投标人其分公司人员,如为新入职员工则按实际缴纳月数提供社保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取消岗位证的地区只需提供培训合格证明;供应商如成交本项目,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人员必须配备到位,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按违约处理),须提供《人员配备承诺函》;
5、其他要求
5.1近三年内参加过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供应商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5.2提供响应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承诺函。
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报名截止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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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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