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电子围栏配件已由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以《中共晋能控股煤业集团塔山煤矿委员会党委会会议纪要》(【2024】11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成本资金,招标人为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电子围栏配件采购。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电子围栏配件:
标段(包)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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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配件名称 |
通用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质保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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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红外热释+热红外摄像 |
6台热释+4台热红外摄像 |
套 |
16 |
一年 |
掘进装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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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红外热释 |
2台热释 |
套 |
4 |
一年 |
锚护装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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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红外热释 |
6台热释 |
套 |
5 |
一年 |
转载机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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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红外热释 |
2台热释 |
套 |
15 |
一年 |
连运头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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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红外激光对射栅栏 |
15组红外激光对射 |
套 |
5 |
一年 |
驱动滚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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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红外激光对射栅栏 |
1组红外可视激光对射 |
套 |
5 |
一年 |
密闭墙外 |
2.3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电子围栏配件,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
3.3单位(或产品)资质要求:须具备矿用浇封兼本安型无线信号转换器(KZC127)、矿用本安型无线摄像仪(KBA12W)、矿用本安型显示屏(Pp2A)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合同里必须包括矿用浇封兼本安型无线信号转换器、矿用本安型显示屏、矿用本质安全型喇叭和矿用本安型无线摄像仪等涉及电子围栏的电子产品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如评标委员会对发票有异议,以现场查验结果为准。)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者经查询存在“严重失信”记录;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6月3日17时30分至2024年6月11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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