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设计工作),合同中未明确项目投资额,但签约合同价超过7000万元。请问此项目是否可以认定为有效的企业设计业绩?答:认可,如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作为设计业绩则同时提供①工程总承包合同、②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之外,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投资额以工程总承包合同总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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