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新增码头油气回收处理设施项目(油气处理设备采购),招标人为宁波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招标控制价:24307665元,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作否决处理。
2.3招标内容及范围:宁波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新增码头油气回收处理设施项目(油气处理设备采购),包括设备的供货、运输、装卸、现场保管、现场安装调试、检测、验收、人员培训、技术服务、保修及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
2.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设备运抵现场,设备运抵现场后15天内并完成安装、调试,具体时间满足招标人要求,需配合整体项目进度。
2.5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本次招标货物的供货、安装、售后服务能力的单位。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所投设备制造商或供货能力的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持有制造商代理分销及服务授权书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应同时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其代理商的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如同时有两家或以上合法代理商代理同一品牌设备制造商参加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在此情况下,以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指定代理商为准(若代理商均未获得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授权,则以报价低者为准)其余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石油化工行业至少完成过一套VOCs油气回收设施且总处理量在1200Nm3/h及以上不限介质,工艺为“冷凝+吸附”的有效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关键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反映项目具体内容的扫描件、交工验收证明材料,对应的整套销售发票并加盖单位公章)。
3.4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之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4年6月4日9:00 至2024年6月11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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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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