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项目概况1.比选人:福建展恒新建****公司2.项目名称###县城区污水收集与水环境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一体化-河道淤泥消纳工程3.建设地点:福建######县城区4.项目规模:暂估约********m³淤泥消纳处置量。5.项目主要内容及工程范围:河道淤泥的处置 (处理后淤泥用于苗木、花卉种植、还林等)、消纳,提供污泥处置转运联单等,具体工作内容以比选人下达的施工任务为准。6.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项目部通知为准。7.工程质量要求:污泥用于园林绿化利用时,应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混合填埋用泥质标准》GBT********,污泥用于农用种植土时,应符合《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2018。8.合同分包方式:固定优惠率合同,包工包料。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1)参选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2)参选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函内容为提供的淤泥消纳场地容量满足每天最大处理3万方淤泥消纳的要求,具备污泥总量约********m³(暂定)的处置能力;场地预留空置地及车辆进出的需要,###路路况较好,交通顺畅。将在淤泥堆放场地底部及四周铺设符合防渗要求的防渗膜,避免污水渗入污染土壤。 (3)参选人提供的淤泥消纳场地建议距离河道全线清淤范围10KM以内,由于河道清淤运输费用由比选人承担,比选人只承担10公里以内范围的污泥运输费用,若参选人提供的淤泥消纳场地超出10公里运程,超出部分费用由参选人承担,超出10公里运程范围的运输费用按********元/m³×(1-30%)×超出公里数扣除。(4)近三年来(自比选文件发布之日往前三年以来),参选人或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县(区)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参选人或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的;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参选人须通过“信用中国”(https://*********网站查询,并提供信用信息报告】;(5)参选人在近三年内(自比选文件发布之日往前三年以来)参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6)本次比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注:参选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证明的扫描件,所有扫描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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