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供应商资格:
1、公司成立满3年,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2、提供有效期的企业经营资料(三证合一)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提供近二年内承建过招标项目类似的承包业绩(以合同和验收报告为准)。
六、投标保证:
1、投标保证金:¥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可通过银行转帐,或出具《投标保证金冻结申请函》;若投标方与需求单位有业务往来,且应付款项金额超出投标保证金的2倍以上,投标人可用其作担保抵押,需出具《投标保证金冻结申请函》等形式免于缴纳。
2、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作期结束后30天内,无违约事项及争议,一次性无息返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无违反招投标规则,自发出感谢函后10个工作日内原账户无息退还。
3、如银行转账,必须使用投标单位对公账户,采用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汇入以下账号:
|
户行名称 |
开户行名称 |
账号 |
保证金 |
|
清远纳福娜陶瓷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佛山南庄支行 |
757901854810802 |
20万 |
|
转账时请备注:纳福娜更换高铝、中高铝及中铝球衬项目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并将转帐凭证黏贴在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说明函页面,以备查验(详见附件)。 |
|||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投标单位及个人列入黑名单:
1、提供虚假材料的。
2、发现有串标、围标行为的。
3、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4、向招标方人员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5、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弃标,不签订合同的。
八、获取标书条件:
1、提供有效期的企业经营资料(资质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及满3年的证明文件;
3、提供贵司陶瓷企业合作客户名单及过去二年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为准);
4、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交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或投标保证金冻结函(参考附件一或附件二模板)。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7日24时前送达标书。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