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工务段现就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永安工务段无人机采购项目公开询价公告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询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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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及规格 |
计量 单位 |
采购 数量 |
交付日期 |
交付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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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人机 |
台 |
1 |
成交通知书发送后30个工作日完成 |
永安 |
详细技术要求见报价函 |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 报价人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不接受联合体。
3.3质量保证能力:
①除国家或行业有特殊规定的外,其所售商品提供1年质保期,质保期内配件、电池待电时间不足及故障免费换新。
②本项目中列入国家、行业、产品认证或技术审查的产品,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认证或技术审查等资料复印件;相关出厂质量证明书、试验报告、合格证、第三方检定报告(如有)等质量文件。
③投标产品提供清晰的彩色图片,售后服务良好。
3.4其他履约信用:不接受以下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报名。
①发生拉拢、腐蚀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和公司出资设立的企业。下同)党员、干部和职工的行为,致使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员、干部和职工发生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四风”纪律要求以及其他违法违纪问题,受到党纪处理、企业纪律处分或司法处罚且仍在处理期的供应商(包括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控股子公司、涉案行为人)。
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
③近二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调整合作关系或通报质量不合格,以及被南昌局集团公司认定存在不良行为或违反合同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供应商。
四.报价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公告时间:2024年06月02日15:30至2024年06月07日18:00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询价采购文件。
4.2
五.报价函填报要求
5.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报价人需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2报价人必须严格以该询价公告附件的《报价函》进行下载和填报,不能随意变动或删减格式,必填单位信息栏目(已标黄)不能为空,对应供货项目报价,填报复核无误后加盖公章及其他证明材料一并报送至永安工务段材料科(收件地址:永安市燕东莲花山路1068号材料科),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前送达,视同无效报价。
5.3 以经评审的最低价方法进行评审,以单份报价函合计金额作为报价。报价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同一报价人如果同一报价清单多次报价,不论价格是否更改,均作为无效报价。
5.4 报价表内容需填写含税价格,“税率”需备注在报价中,最终以不含税价格参加评审。
5.5 由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报价,或未在规定时间前进行报价,以及因网络等原因导致我方邮箱接收邮件时间超出“报价截止时间”,造成报价不成功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6采购结果未达到采购预期目标,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5.7 如报价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报价,则视为默认同意以上《报价函》相关要求。
六.报价文件递交
6.1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0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