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金庭镇建筑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监理 已由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以 苏太管项批[2024]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惠农农林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00%,招标人为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惠农农林环境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金庭镇
2、建设规模:主厂房内建筑安装工程改造及工艺设备安装、主厂房室外道路及给排水工程、厂房外新建洗车池、地磅平台、沉淀池及洗车废雨水收集池、厂区入口围墙改造、厂区内部分辅房修缮等内容。施工合同估算价约2490.481606万元。
3、本次招标内容:金庭镇建筑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监理合同估算价约52.6972万元。
4、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选派项目总监资质类别等级:房屋建筑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4)企业业绩及信誉:良好;
(5)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及信誉:良好。
2、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无要求。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请申请人于2024年06月06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时(请登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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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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