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升恒(招)[2024F]005-1号 项目名称:武夷山旅游职业中专产教融合基地--武夷山旅游职业中专学校围墙大门及附属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标的名称 数量 服务期限 标的金额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武夷山旅游职业中专产教融合基地--武夷山旅游职业中专学校围墙大门及附属工程监理服务 1项 50日历天 ********.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否 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网站、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即服务须由中小微企业承接,不接受非中小微企业参与谈判。供应商须按本谈判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丙 级建筑工程 监理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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