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代表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沁阳发电分公司
项目地点:河南省沁阳市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
标段名称:国家电投集团河南公司两家单位(沁阳发电、平东分公司)离子膜烧碱采购项目(5 个月)
招标范围:
1.采购离子膜烧碱符合 GB/T 11199-2006 中Ⅱ类优等品,浓度(NaOH%)≥32.0%,碳酸钠(Na2CO3 %)≤0.04%,氯化钠(NaCl%)≤0.004%,氧化铁(Fe2O3%)≤0.0003%。
2.罐车运输。
3.沁阳发电离子膜烧碱 400 吨,平东分公司离子膜烧碱 500 吨打捆采购。具体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三、应答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应答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应答人应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两个报告期未发生资不抵债
的情况(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或电子税务局年度财务报表;
3.应答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4.应答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首次报价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应答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应答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专项资格要求(以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料为准,原则上
不再澄清)
1.应答人应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或委托具有运输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运输(应答人对运输负责且需提供第三方的运输资质
证明和双方长期合作证明,负责运输的单位和人员需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格证、危险化学品运输员押运员资格证)。
2.应答人为生产厂家的,应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3.应答人为经销商的,应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书和代理厂家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4.应答人需提供产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5.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含,自首次报价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含,自首次报价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6.承包商及其分包商未被列入二级单位承包商“黑名单”库。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特别说明
1.采购人对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行贿涉案供应商实施“黑名单”制度,涉案单位及行贿人(包括其实际控制企业)永久禁入,其投标资格按不合格认定。
2.如潜在应答人就本项目设置的资质资格要求有合理质疑,请在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四、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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