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2024年县级资金凤阳山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凤阳县凤阳山水库管理处。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皖财购〔2021〕672号)规定,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现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凤阳山水库。
2、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主要有大坝主体工程维修养护,溢洪道工程维修养护,输、放水设施维修养护,水文及水情测报设施维修养护,附属设施及管理区维修养护,零星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贰拾肆万陆仟叁佰玖拾元玖角壹分(246390.91元);发包价:人民币贰拾叁万肆仟零柒拾壹元叁角陆分(234071.36元)[工程招标控制价×(1-5%)]。发包价即是合同价,一次性包死不予调整(工程量增减除外)。
4、付款方式:(1)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并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7%,余款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后经复验无工程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2)承包方应在国家相关规定的质保期内无偿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评标办法:固定发包价随机抽取法。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证),且注册在本单位。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⑧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⑨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
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1条信誉要求①-⑨项情形之一的,接受其被确定为中标人。
四、招标文件获取、开标时间:
1、潜在投标人于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1日,每天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 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6月5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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