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2003年6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2003年6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核设施的放射性污染防治 第四章核技术利用的放射性污染防治 第五章铀(钍)矿和伴生放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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