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炼焦总厂南煤(东区)贮煤筒仓增加抑尘环保设施项目总承包(AGGFGSGGZHG240531132699)招标人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设备经济,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炼焦总厂南煤(东区)贮煤筒仓增加抑尘环保设施项目总承包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2.3招标范围及图纸:图纸:无;招标范围:炼焦总厂南煤(东区)贮煤筒仓增加抑尘环保设施项目EPC总承包。
包括贮煤筒仓增加抑尘环保设施项目的设计、设备订货、工程施工及单体、联动试车、资料归档等。
同时满足《炼焦总厂南煤(东区)贮煤筒仓增加抑尘环保设施项目EPC总承包技术要求》及《炼焦总厂南煤(东区)贮煤筒仓增加抑尘环保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内容要求,详见公开附件。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1)营业执照(2)安全生产许可证(3)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4)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冶金矿山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注册资金:1000.0(万元)及以上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2021年以来已完成EPC总承包环保类项目业绩至少3个,项目合同额不少于本项目的计划投资额(170万元,不含税)(提供总承包合同,修理修缮合同无效;如企业考虑到商业秘密,合同金额未显示的可以同时提供合同金额符合条件承诺说明)。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31日13时00分至2024年06月17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7日08时00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炼焦总厂南煤(东区)贮煤筒仓增加抑尘环保设施项目总承包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2.3招标范围及图纸:图纸:无;招标范围:炼焦总厂南煤(东区)贮煤筒仓增加抑尘环保设施项目EPC总承包。
包括贮煤筒仓增加抑尘环保设施项目的设计、设备订货、工程施工及单体、联动试车、资料归档等。
同时满足《炼焦总厂南煤(东区)贮煤筒仓增加抑尘环保设施项目EPC总承包技术要求》及《炼焦总厂南煤(东区)贮煤筒仓增加抑尘环保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内容要求,详见公开附件。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1)营业执照(2)安全生产许可证(3)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4)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冶金矿山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注册资金:1000.0(万元)及以上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2021年以来已完成EPC总承包环保类项目业绩至少3个,项目合同额不少于本项目的计划投资额(170万元,不含税)(提供总承包合同,修理修缮合同无效;如企业考虑到商业秘密,合同金额未显示的可以同时提供合同金额符合条件承诺说明)。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31日13时00分至2024年06月17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7日0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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