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涵江区白沙镇集镇水厂灾后重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莆田市涵江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 莆田市涵江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福建中度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福建省建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中德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三家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莆田市涵江区;
2.2项目规模:约96万元,工程供水规模 3000m3/d。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输配水管道的铺设及其附属设施、水厂改造等。;
2.3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2.4工期要求: 60 个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5只有被邀请到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以收到招标人另外发出的邀请函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24年 05 月 31日起发布招标公告。
4.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 05 月 31 日起至2024年 06 月 10日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4年 06 月 11日 下午15: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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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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