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澄清说明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现修改为********相关政策要求(1)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用工行为,必须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2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工程款分账管理办法的通知》(宜政办秘〔2021〕17号)等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使用###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及时足额拨付工资性工程款进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2)施工总承包企业或分包企业要严格按照《关于建立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市函〔2022〕490号)、《关于加快培育和壮大我省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意见###市规〔2023〕1号)以及《关于印发〈安徽省房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市规〔2023〕2号)等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实名管理、工资专用账户、人工工资分账、总承包企业代发等保障制度。(3)施工总承包企业要按照《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22〕5号)《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22〕8号)等文件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持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缴纳。(4)省外建设工程企业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市函〔2022〕580号)进行相关信息登记。(5)关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方式执行《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市[2020]84号文件)。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退还时同时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6)保证保险产品应按《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公司产品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7)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已计扬尘污染防治费,中标人应按照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相关规定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做好现场工地围挡、车辆###路和堆场硬化、裸土覆盖(绿化)等抑尘降尘措施。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澄清不一致时以澄清为准。此澄清作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其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给各位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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