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电信股份新疆公司2024-2025年员工重大疾病保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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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新疆公司2024-2025年员工重大疾病保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30 收藏项目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提高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员工重大疾病保险保障,提升服务效率,现对新疆电信公司员工重大疾病保险选择合适的保险单位。

1.2. 招标规模: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584万元(含税),其中合同制员工部分采购估算金额为386万元,劳务派遣及业务外包人员部分采购估算金额为198万元。

1.3. 计划服务期:自保单生效之日起12个月。

1.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1.5.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500元/人/年(含税),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将否决其投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经唯一授权具有独立投标能力的分公司,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分公司投标,须提供总公司出具针对本项目唯一投标授权函且加盖总公司公章)。

2.1.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1.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5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采购订单下达日期为准)至公告发布之日30日前(投标人自身)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例:投标人名称为:XXXXX分公司,则提供的业绩合同签订主体必须为:XXXXX分公司,即业绩合同中签订乙方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则业绩合同不予认可),应满足下列要求:

(1)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同时提供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3) 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1.4 信誉要求:

2.1.4.1 投标人须在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1.4.2 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行政处罚信息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到投标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查询路径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 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 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1.5 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

投标人需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内容需符合文件要求(如存在篡改承诺书文字、格式,缺少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否决其投标资格)。

2.1.6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5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 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8.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9.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10.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11.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2.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1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1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0.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投标,同时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31日00时00分至2024年6月6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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