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铁局集团公司管内新能源充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人为内蒙古蒙铁石油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呼铁局集团公司管内新能源充电站项目EPC总承包。
2.2 招标范围:计划在集团公司管内22处停车场增设智能充电桩。其中,呼和浩特地区8处、包头地区12处、集宁地区1处、临河地区1处。
2.3 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包头、集宁及临河。
2.4 计划工期: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62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4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乙级](含)以上} ;
(2)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且[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含)以上}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并且[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含)以上};
(3)设备供应商: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3.5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
3.6 投标人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单位)。
3.7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中;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诉讼案件信息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联合体各方)。
3.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责任、权利和义务,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备供应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从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6日17时00分。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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