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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区环城路143号闽东大广场第24号商铺第二层、第三层招租
日期:2024-05-31 收藏项目
一、租赁标的:1、项目编号:MNDCQ********(3)2、竞价标的###市蕉###路143号闽东大广场第24号商铺第二层、第三层叁年租赁使用权。标的分别位###市蕉###路143号闽东大广场第24号商铺第二层、第三层。标的以现状为准。(该公告中金额数字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序号 标的 面积(㎡) 租金挂牌价(元/月) 交易保证金(元) 1 ###市蕉###路143号闽东大广场第24号商铺第二层叁年租赁使用权 ******** 2202 8000 2 ###市蕉###路143号闽东大广场第24号商铺第三层叁年租赁使用权 ******** 4395 ******** 3、产权证书号:/4、装修情况:无5、租赁期限:叁年;6、合同履约保证金:3个月的租金总额(成交人须在签定租赁协议前缴纳);7、(装修)免租期:2个月;8、租金支付方式:每三个月支付一次,先付后用;9、租金递增方式:无递增;10、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商业经营;11、限制经营的行业或用途:不得用作产生具有腐蚀性、异臭、危险、油烟、噪音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的场所。12、是否有优先承租权:无13、原租赁合同到期日:/14、合同的签订: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结果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15、风险揭示(不确定性事项):如遇政府建设需要拆迁或者项目建设,出现土地被收储、企业改制、政府要求以及不可抗力等情形,需要收回租赁场所或改变用途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终止合同,未产生的租金费用从承租方搬出租赁场所之日起折算返还已交租金,出租方不赔偿承租方损失。16、交易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市有信产权交****公司开户银行:泉州银****公司宁德分行开户账号:0********12若竞****公司在出租方及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且收到委托**个工作日内,将本公开招租项目的保证金在扣除佣金(若有)后的余款无息返还承租方。二、意向承租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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