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NJGJ-C2024-0033 项目名称:秦淮区2024年度预算绩效评价绩效运行监控购买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包1最高限价:24万元;包2最高限价:26万元。分包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分包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采购需求: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部门整体绩效评价、重点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包1****局、历保****局,共计24万元;包2****局****局****局****局****局、卫健委,共计26万元。(具体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的方式选择中标人。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包1、包2的顺序逐个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若供应商在包1中已经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可以继续参与包2的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按名次顺序递补推荐。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度绩效评价项目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 ;2024年度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在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年度终期绩效评价在2025年1月31日前完成。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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