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新禄达工贸有限公司2024年陇川分所职工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项目情况,受云南新禄达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云南新禄达工贸有限公司2024年陇川分所职工食堂物资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新禄达工贸有限公司2024年陇川分所职工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F53MX0824001178。
2.3招标内容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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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产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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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食堂物资 |
1 |
批 |
注:(1)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投标人需对所投标段内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2)本项目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2.4交货时间:从合同签订后,根据招标人实际情况由招标人确定供货开始时间,按招标人需求配送。具体供货时间、供货数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交货方式:产品的配送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应提前1日将具体配送数量和地点、时间通知中标人,招标人需要加急配送时中标人需要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完成配送。
2.6交货地点:陇川县招标人指定地点。
2.7项目规模:997900.00元。
2.8资金来源:自筹。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3.3投标人需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4投标人需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投标人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10投标人需承诺其所投食用农产品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农规〔2020〕5号)的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5月31日至2024年06月06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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