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电务段。
1.2项目名称:鹰厦线吉舟站信号设备大修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
1.3项目地点:吉舟站。
1.4项目规模:根据鹰厦线吉舟站信号设备大修施工图编制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最高限价45428.00元(含6%税)。
1.5项目要求:根据鹰厦线吉舟站信号设备大修施工图编制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施工图详见附件(如施工图无法正常下载,请联系公告联系人获取)。
2.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询价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企业年度信誉评价(资质)等级须是南昌局集团公司零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电务)录入福州电务段准入的C级及以上或,电务系统其他站段录入的企业年度信誉评价在B级及以上。
3.3资质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或具有铁路工程设计资质。
3.4在报价截止日时,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4)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暂停项目投标资格的;(5)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如有)在近3 年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3.5施工安全、施工质量、工期保证要求:
- 严格按设计图纸完成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并对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的正确性负责。
(2)能按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施工任务,如遇赶工期,能积极协助并在人员、设备上提供支持。
3.6 特别约定: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项目“安全、质量、廉政”三同步,如在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控制环节违反合同约定或其他不诚信的行为及违反廉政有关规定的行为将纳入施工单位日常项目评价和年度信誉评价管理,依据《南昌铁路局电务系统段管工程委外管理指导意见》,按照施工单位不良行为的性质及造成的影响程度进行认定和相应的处罚。如施工单位发生重大不良行为的,施工单位及其联系人或施工负责人将列入黑名单,停止公司内施工合作不少于3年;发生较大不良行为的红牌警告,停止公司内施工合作关系不少于1年;发生一般不良行为的黄牌警告,整改完毕并确认后准予继续施工。
4.报价方式
4.1获取方式:请下载回函(见附件1)。
4.2公告时间:2024 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2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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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