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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涵江区木兰溪北洋河网排涝泵站工程—周敦河河道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30 收藏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涵江区木兰溪北洋河网排涝泵站工程—周敦河河道整治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涵江区嘉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莆田市涵江区嘉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邀请招标,邀请单位为:奥达建设(福建)有限公司、福建省正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建鹭港建设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莆田市涵江区;

2)建设规模:周敦河河道整治,新开挖河道94米,新修机耕桥一座,桥宽7.5米,共两跨,总长32米,投资约395万;

3)招标范围: 按施工图纸并结合预算编制说明(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

制说明);

4)工期要求:总工期:100个日历天;

5)质量要求: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参与小额水利工程投标企业需自主填报完善本企业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上信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实行施工到位承诺制(投标承诺函),更换赔偿义务(合同条款),被更换项 目经理 6 个月内不得在福建省范围内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若参加其他工程投标中标,即取消中标资格且记入不良记录;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 参加本项目投标;近三个月被县(区)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莆田市水利信息网或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公告的企业及其专业人员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通报中明确限制期限超过三个月的按通报执行;

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人自 2024 年  05   月  30 日起发布邀请公告。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05 月30日起至2024年06月11日止,领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06  月 12  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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