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治安反恐系统采购安装项目
(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征集供应商公告
(采购编号:NDWLZB-2024-N0284)
1. 采购条件
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治安反恐系统采购安装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征集供应商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2. 项目概况、服务内容和服务期
2.1项目名称: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治安反恐系统采购安装项目
2.1.1项目范围及地点:
范围:
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电力设施治安风险等级和安全防范要求》,建设治安反恐系统,其中包含防入侵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实体防御系统、110一键报警系统等。谈判商必须保证该项目实施后,能够满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部门治安反恐二级达标的验收要求,并出具验收合格证书。该项目的设备、材料及相应附件的型式规范和数量应完全满足本技术规范书中各条款的要求。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东250兆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宁东镇东湾村附近,总装机规模250MWp,于2023年5月全容量并网。场址总占地面积约5500亩,海拔介于1324m-1400m,场区整体地势较为平坦,局部区域略有起伏。本项目旨在加强光伏电站治安反恐建设,提高应对潜在威胁的能力,依据《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第1-6部分》(GA1800.1-2021/1800.6)行业标准文件,依照光伏发电站常态防范设施配置要求,全面进行治安反恐安全设施改造,建立一套有效的光伏电站治安反恐防范体系,确保光伏电站的安全稳定运行,降低潜在的安全风险。
地点1: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马家滩镇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点2: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宁东镇东湾村宁东250兆瓦光伏电站。
2.1.2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根据甲方现场实际情况完成所有项目为限。
3.谈判谈判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谈判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
3.1.2谈判商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
3.1.3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证书。
3.2业绩要求:谈判商应在2020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期内,至少具有1项宁夏回族自治区内电力或其他能源企业治安反恐达标二级及以上的业绩。谈判商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须为与本次采购标的相关的以往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供货、技术规格、技术要求、合同时间、合同签字页、联系人等合同信息证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
3.3财务要求:谈判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的财务报表。(谈判商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4谈判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被执行人信息”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谈判商不得被列入中铝集团、中铝股份及中铝宁夏能源集团预警清单、负面清单。
3.5其他要求:各谈判商参与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参加。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已注册的潜在谈判商,请于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5日下午16:00前2。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