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催化剂配制系统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研究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催化剂配制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催化剂配制系统 1套。
2.2实施或交货地点:中国石油化工研究院兰州化工研究中心项目现场。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货到现场。
2.4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等投标资质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制造且售出催化剂配制系统相关合同及对应发票。
(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油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是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系统设计、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度,如2023年度未审计完成可提供2020-2022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未按照要求提供有效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导致无法进行整体财务状况评价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
3.3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投标人提供承诺书);②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建议提供网站截图。③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建议提供网页截图。④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⑤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6日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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