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分公司成品油样品运输送检业务项目已完成审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全部由招标人出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分公司成品油样品运输送检业务项目,承运送样范围为山东销售所属分公司销售的汽柴油样品。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服务期限及承运地点:2年,山东各分公司加油站、油库、发油点及公司质检室。
2.5最高限价:单程6.9元/公里。
2.6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具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投标人提供的配送车辆及人员的证件必须齐全、符合国家规定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熟悉山东省内的基本路线。
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业绩发票投标人须自行核实,经查询为“不一致”、“作废”、“红冲”,且未注明合理原因的,视为虚假投标;“查无此票”视为无效发票。
3、人员要求:专用车辆的驾驶人员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投标人应当聘用具有相应从业资格证的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上岗时应当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除驾驶人员外,专用车辆上应当另外配备押运人员。押运人员应当对运输全过程进行监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培训;投标人要熟悉配送路线,全部配送车辆要确保装配有效的定位装置及通讯工具,确保行车安全。
4、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3)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5、其他要求:
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中标人不得将相关服务业务进行分包或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5月30日至2024年6月4日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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