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中心医院拟对3号楼中央空调管道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
一、工程概况
1.项目概况
洛阳市中心医院3号楼中央空调管道维修项目。
2.招标范围
洛阳市中心医院3号楼中央空调管道维修项目主要内容如下:漏水部分空调管道(含配件、辅材等)的拆除及更换,相应区域吊顶的拆除及恢复(含无法维修部分的换新),具体内容参照清单。
3.项目基础信息
3.1项目名称:洛阳市中心医院3号楼中央空调管道维修项目施工
3.2合同期:合同签订后1年
3.3质保期:至少一年
3.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二、项目预算价:67100元元
三、付款方式:每季度根据施工验收情况据实结算,结算金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97%,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息支付。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的供货和技术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
3、法人不能到场的需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以及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受托人须提供在本单位任意缴纳3个月及以上(2023年1月以来)的社保证明(注: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4、须提供2023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5、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部门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报名时间: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5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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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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