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三化公司4#干熄焦炉双斜道设备改造。本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三化公司4#干熄焦炉双斜道设备改造 ,建设单位为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拟建的项目位于厂三钢厂区内。
2.2项目规模:现有4#干熄炉为单斜道设计,虽经斜道扩大整改,还存在风量小、阻力大、容易浮焦等问题。故结合此次大修对4#干熄焦炉进行双斜道改造,以确保热回收焦炉正常生产。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在4#干熄炉内做如下工作。
(1)过渡区调整:拆除原有冷却段与斜道区之间的过渡区的高荷软抗热震砖,重新设计过渡区尺寸。
(2)斜道区改造:拆除原有斜道区全部工作层用大砌块砖,包括牛腿砖,斜道砖。根据过渡区调整重新设计牛腿和斜道砖尺寸,调整斜道面,使斜道面外推使其达到较合理的位置。进行双斜道改造,增加第二斜道面。
(3)过顶砖、环形风道内环直墙区用大砌块砖。
(4)设计、制作和安装供气装置。
改造后,干熄炉耐材满足连续使用5年要求,改造后的干熄炉需达到120t/h的连续排焦能力,且排焦温度≤200℃。
中标人承担上述项目的工程设计、改造、设备成套供货、建安施工、系统单机调试、联动试车、冷负荷试车、热负荷试车、性能考核、质量保修及达产达标服务等内容的整体工程总承包。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及招标附件。
2.4工期:关键节点1:合同生效后105天具备进场施工条件。
关键节点2:进场施工时间为50天(不包括干熄炉升、降温时间)。
以上2个关键节点分别考核,因承包人原因延误,每延误一日按10000元支付违约金,累计计算,工期延误违约金按合同总金额5%封顶。
2.5质量要求: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有关规范;施工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二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不低于工程设计冶金行业乙级资质或冶不低于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焦化和耐火材料工程)专业乙级资质;(2)不低于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1项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工的干熄炉改造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体现相应的内容、指标参数以供认定,若无法认定将视为无效业绩。)
3.5投标人的人员资格要求(以下负责人不得兼任):
(1)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或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技术负责人:具备机电或冶金行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只能由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2家联合组成。联合体各成员应满足承担各自工作的资质。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7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投标人应当委托本单位或者签约经销商的员工办理投标事宜,否则一经查证,将拒绝或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4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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