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电工程包头市梅力更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拟申报纳入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和贷款,自筹资金20%,贷款80%。招标人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
(2)建设规模:120万千瓦。
(3)服务期限:2024 年5月30日至 2024 年7月30日。
2.2 招标范围:为项目前期开发与技术咨询工作,工作内容包含涉及本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纳规阶段前期技术咨询、初步分析报告(纳规报告)编制及梅力更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调整论证报告编制等内容,初步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下表,所列工作所编制的各项报告的广度和深度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招标人相关报告编制标准和深度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制定或颁发的有关最新标准、规程及规范的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发展改革部门或其它主管部门的审批要求。一项目纳规前期工作服务完成时间
(一)行政事项类
1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调整论证报
告编制2024.07.30
2协助办理纳规所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复文件(包含本项目纳入内蒙古自治区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纳入包头市重大项目储备库以及该项目纳规阶段所需的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林草厅、水利厅的相关批复文件)2024.07.30
(二)非行政事项类
1地质勘察成果文件2024.07.30
2初步分析报告编制2024.07.3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通过三标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具有完备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4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1个1000MW及以上的国内抽水蓄能项目纳规阶段初步分析报告编制业绩(业绩证明材料:盖公章的初步分析报告扫描件,包含报告封面页、人员页、目录页等,业绩时间以报告完成时间为准)或预可研阶段勘察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首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扫描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3.5 财务要求:近3年(2021年至今)投标人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应具备经有资质的审计单位审计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如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未出,请提供2020-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况。
3.6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
3.7 信誉要求:
3.7.1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投标的情形,且投标人不在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中。
3.7.2 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至今)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3.8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_2024_年6月4日_14_时_00_分至_2024_年_6 月_11_日_17_时_00_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24_年_6_月_26_日_09_时_00_分。
本招标项目中电工程包头市梅力更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拟申报纳入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和贷款,自筹资金20%,贷款80%。招标人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
(2)建设规模:120万千瓦。
(3)服务期限:2024 年5月30日至 2024 年7月30日。
2.2 招标范围:为项目前期开发与技术咨询工作,工作内容包含涉及本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纳规阶段前期技术咨询、初步分析报告(纳规报告)编制及梅力更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调整论证报告编制等内容,初步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下表,所列工作所编制的各项报告的广度和深度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招标人相关报告编制标准和深度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制定或颁发的有关最新标准、规程及规范的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发展改革部门或其它主管部门的审批要求。一项目纳规前期工作服务完成时间
(一)行政事项类
1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调整论证报
告编制2024.07.30
2协助办理纳规所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复文件(包含本项目纳入内蒙古自治区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纳入包头市重大项目储备库以及该项目纳规阶段所需的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林草厅、水利厅的相关批复文件)2024.07.30
(二)非行政事项类
1地质勘察成果文件2024.07.30
2初步分析报告编制2024.07.3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通过三标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具有完备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4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1个1000MW及以上的国内抽水蓄能项目纳规阶段初步分析报告编制业绩(业绩证明材料:盖公章的初步分析报告扫描件,包含报告封面页、人员页、目录页等,业绩时间以报告完成时间为准)或预可研阶段勘察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首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扫描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3.5 财务要求:近3年(2021年至今)投标人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应具备经有资质的审计单位审计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如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未出,请提供2020-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况。
3.6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
3.7 信誉要求:
3.7.1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投标的情形,且投标人不在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中。
3.7.2 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至今)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3.8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_2024_年6月4日_14_时_00_分至_2024_年_6 月_11_日_17_时_00_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24_年_6_月_26_日_09_时_00_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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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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