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车辆段委托,现就铁路货车轴承一般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货车轴承一般修资质的企业法人。
3.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产品检修能力,并提有效的相应型号铁路货车轴承一般检修维修资质通知书或铁路车辆维修能力评估报告。
4.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共分为三个标段,每个投标人仅允许中标一个标段。如有投标单位同时为多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由该投标单位自行选择一个标段中标。
5.财务要求:投标人需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本次同类产品检修或供货业绩,必须提供近两年(2022年至今)的相关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5.信誉要求:
5.1本次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参与查询结果截图。
5.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5.3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5.4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一年(2022年12月至今)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7.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24年05月30日8时30分起至2024年06月0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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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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