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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石龙镇中心小学西湖学校改扩建项目教学楼工程(电力升级)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5-29 收藏项目
一、采购项目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市石龙镇中心小学西湖学校改扩建项目-教学楼工程(电力升级)2、预算金额(元):¥********.00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为********.29元。3、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 采购服务单位数量 ###市石龙镇中心小学西湖学校改扩建项目-教学楼工程(电力升级) 1 4、项目需求详细内容请参阅采购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二、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 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4、供应商未被列入“****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磋商截止日当天在“****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并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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