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24CGFJ********Z 项目名称###县中医院彩色超声诊断仪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县中医院彩色超声诊断仪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服务期限 1 彩超设备维保服务 1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需提****网****网页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采购**将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自查结果与采购人或采购**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 3)供应商必须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如未能体现经营范围的须同时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除外)】(以上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为了提高效率,请供应商先下载“报名记录表”填写完整后打印出来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前往购买磋商文件。购买磋商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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