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成都空港建设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年度零星装饰劳务分包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拟(现)通过比选方式确定劳务分包单位。
2、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2.1工程项目建设地点:双流机场、天府机场及各支线机场;
2.2工程项目概况:成都空港建设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年度零星装饰劳务分包项目,本项目为预估内容,具体工作内容以甲方通知为准。
若该项目在隔离区内,中标单位人员需在我方持有正式隔离区通行证人员的引领下进入隔离区;中标单位需准备人员及车辆相关办证材料,我方负责配合协助中标单位办理机场隔离区通行证相关证件。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4比选范围:详工程项目概况及工程量清单;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进场时间:本项目开工后,每次接到比选人的施工任务,组织施工人员到场施工时间,不超过48小时;
注:本项目为零星项目的劳务服务,项目地点分散,维修内容繁杂、维修时间具有随时性、突击性且须多次进场。
3、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
(1)一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
(2)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具有一个单项合同不含税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劳务分包业绩或一个单项合同不含税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装饰专业分包。
(4)信誉要求:
A.比选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提供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具体下载时间为本项目投标报名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B、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附查询结果);
(5)比选申请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7)其他要求:比选申请人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列入比选人比选申请人黑名单。已经签订合同后,若发现比选申请人资料造假,比选人可无条件废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4.比选文件获取
4.1请比选申请人于2024年5月31日至于2024年6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比选文件。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于2024年6月7日上午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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