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行小额零星技防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ZB-GJZ2024-0441-01
受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行的委托,就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行小额零星技防工程项目进行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采购结果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标准(GA38-2021)、规范施工,符合公安机关验收标准。
招标范围:辽阳分行及辖内所有营业网点、办公场所的技防(不含报警联网部分)系统的安装与维修。
采购预算:170,625.00元(含增值税)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承包二级以上(含)资质,同时具备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资质二级以上(含)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相关要求按《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且无在建工程;
4. 投标人应出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5. 投标人应出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 投标人近三年在“信用中国”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没有行政处罚以及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8.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9.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10.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11. 不允许同一人或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分别进行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6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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