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普洱石油分公司非油品合作招商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普洱石油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普洱石油分公司非油品合作招商项目。
2.2招标范围: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普洱石油分公司思茅通达加油站内房屋位于普洱市思茅区,营业场所共9间房屋,面积260平米。本项目拟选取一家合作商与招标人在思茅通达加油站内合作经营销售轮胎,包括不限于:轮胎及配件销售、轮胎安装及维修、轮胎回收和处理等。
2.3合作保底金额:年营业额不低于60万元,年收益不低于6万元。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5服务地点:普洱市思茅区茶城大道56号。
2.6服务要求:满足现行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满足招标人的相关管理制度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同等法定凭证。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企业自身编制的符合现行会计制度下的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度或季度的财务报表。
3.3信誉要求:
(1)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书面承诺书);
(3)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若中标后发现有违法记录,取消中标资格,扣罚履约保证金(提供书面承诺书)。
3.3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中介机构及中间人进行经营资格转让。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29日09时00分至2023年06月0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获取费用3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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