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培训体验设施建设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2.2 项目规模:
2.2.1 体验馆改建:
考虑到牢固性和结构安全性,公司会依照国家颁布的建筑结构安全设计标准,对整体建筑结构进行二次加固(根据建筑现状,对现有的立柱、横梁、预制板、墙面等进行加固)。
2.2.2 安全培训体验设施建设:
1)培训类
2)实操类
3)展示类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预计在2024年3月10日开始施工,施工工期不超过80天。(以招标方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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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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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26/22-QT-02201 |
安全培训体验设施建设 |
1.体验馆改建:依照国家颁布的建筑结构安全设计标准,对整体建筑结构进行二次加固(根据建筑现状,对现有的立柱、横梁、预制板、墙面等进行加固)。 2.安全培训体验设施建设: 1)培训类 (1)VR实训机 (2)隐患排查学习机 (3)急救培考一体机等 2)实操类 (1)安全帽打击体验 (2)安全带高坠体验 (3)智能触电体验 (4)心肺复苏急救体验等 3)展示类 (1)临时用电展示 (2)电动工具展示 (3)安全绝缘工器具展示等 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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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体验设施建设】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具有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报价截止日期)至少1项安全培训体验或VR安全培训体验设施建设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表及真实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扫描件,必须包括合同封面、工作范围、时间、工期、联系方式、合同签字盖章页、竣工验收单,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如发现业绩造假,招标方将进行否决)。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5-30 08:32到2024-06-05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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