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24年土壤现状监测及废弃场站(管道)土壤监测服务项目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第五采油厂2024年土壤现状监测及废弃场站(管道)土壤监测服务项目主要内容是对厂属8个作业区的部分站点、井场644个监测点位开展土壤监测、取样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其中土壤现状监测248个点位、废弃场站(管道)396个点位;服务过程必须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依据《场地环境监测技术指导》(HJ25.2)及国家、地方政府相关要求。
该项目资金渠道为厂成本及弃置费,拟投入总费用为146.9608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
因本项目土壤监测点位多、工作量大,且土壤样品样保存具有时效性(六价铬需24小时内测定、砷需72小时内测定),采集后应立即送至实验室,为确保监测样品不变质及化验数据准确,故需要2名服务商同时开展取样检测工作,工作量按第一名51%、第二名49%分配。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第五采油厂所辖区域。
2.5最高限价:监测点位共计644个,单价2282元/点位,其中2024年土壤现状监测56.5936万元(厂成本,不含税);废弃场站(管道)土壤监测90.3672万元(弃置费,不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质量监督部门核发的CMA认证的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测能力附表应具有土壤检测能力;投标人须是《长庆油田分公司2024年环境监测集中资格招标》(招标编号:ZY24-XA405-FW502)入围服务商,否则否决投标资格。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内)具有至少一项土壤监测(检测)或含土壤检测的环境检测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发票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业绩发票开具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30日内的不予认可,查询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出之后)。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人员要求:本项目拟投入项目负责人1人,检测人员1人。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或化工或地质实验测试或化学检测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职称。(以上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2023年10月-投标截止日任意三个月的社保(含养老)缴交证明、项目负责人还需提供职称证书、学历证明(2001年以后的毕业证还需提供学信网查询截图))
3.7设备要求:服务商应配备气相色谱仪1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台、原子荧光光度计1台。(提供设备照片及购置发票)
3.8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9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4日
报名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6月1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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