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10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成品包装系统已通过 审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广核三角洲(中山)高聚物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行业:化学工业
项目规模:项目位于广东省中山市东凤镇永益村,为满足中广核三角洲(中山)高聚物有限公司10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建设需要,采购成品包装系统。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成品包装系统,包括16套自动计量、自动上袋包装、自动封口、自动喷码设备和9套自动码垛机等设备。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所需的设备设施、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以及设备的运输、保险(含运输、吊装卸货、安装施工期间的人员及设备保险)、现场吊装卸货、定位、安装、调试、培训以及售后服务等包干服务。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交期要求:合同生效(合同双方盖章即生效)后60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交货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东凤镇永益村,中广核三角洲(中山)高聚物有限公司10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且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或其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资质要求:无。
3. 财务要求:无。
4. 业绩要求:无。
5. 信誉要求:(请登录)
6. 人员要求:无
7. 其他要求
(1)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
(2)本项目 不接受 代理商投标。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人将被同时拒绝。
(4)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能由不超过2家子公司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多家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将选择报价最低的2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2024年05月29日 17时00分;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4日 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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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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