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津市海洋局)机关天津海洋灾防体系项目数据系统测评技术服务(一标等保)性磋商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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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津市海洋局)机关天津海洋灾防体系项目数据系统测评技术服务(一标等保)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5-2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B-GH-2024-10 项目名称:天津海洋灾防体系项目数据系统测评技术服务(一标等保)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否 80 80 其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数据测评技术服务完成结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网站、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二)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2023年6月份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享受减税、免税的供应商需提供减税、免税的申报材料)(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定代表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注:1.供应商为其他非法人组织的,身份证明书或授权书应由相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并附身份证明。(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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