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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何家畔镇郭家庄村露天黑木耳种植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2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SZC2024-0047项目名称###县何家畔镇郭家庄村露天黑木耳种植项目预算金额:********.04元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深耕土地及机械压实********.00平方米,人工修整木耳床垄********.00平方米,购置成品菌棒********.00个,木耳地喷灌系统1项,菌棒下方铺黑色棚膜1道********平方米,新建150方清水池及管道设备3座,电气工程1项。(具体参数及要求见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1)投标企业必须提供通过年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等证明文件;(2)投标人法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授权人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应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无税收须提供零申报记录或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5)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6)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否则视同自愿放弃投标 (注:信用承诺书由投标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企业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投标)资格;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本承诺书的承诺内容作出任何改动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格式详见附件; (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网站”;未处于禁止政府采购或招投标活动期间的证明材料,查询渠道:“中****网(********)”,开标现场复核查询结果,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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