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0.5-1.5微米高纯类单晶氧化铝系列产品研发项目-氩气保护电加热推板窑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编号:2024ZLSD-TZB-SB-TP-026)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1.2采购人:中铝山东有限公司。
1.3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0.5-1.5微米高纯类单晶氧化铝系列产品研发项目。
2.2采购范围:0.5-1.5微米高纯类单晶氧化铝系列产品研发项目氩气保护电加热推板窑设备采购安装。
2.3供货地点:0.5-1.5微米高纯类单晶氧化铝系列产品研发项目现场。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在500万元及以上,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出具 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
3.2资质要求:供应商为有资质的标的物生产、制造厂商,应具备质量控制及保证、专业的售后服务技术、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3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二年(2022年至2023年,如2023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未出,可提供2021年至2022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4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近五年(2019年至今)至少三项及以上本产品供货业绩,供应商提供的合同必须是本公司业绩。提供合同时,必须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部分,并提供有效联系人,联系电话。
3.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参与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被执行人信息”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相应查询截图,不得被列入中铝集团、中铝股份预警清单、负面清单及黑名单。
3.7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开展的贸易必须符合国资委《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格禁止开展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中关于贸易业务“十不准”要求和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贸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3.8各供应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4.谈判确认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4.1确认时间及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5月29日12:00至2024年6月4日12: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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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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