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洋口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10千伏阳光岛开关站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洋口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10千伏阳光岛开关站工程项目已由如东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江苏洋口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10千伏阳光岛开关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东行审投【2023】2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洋口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洋口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10千伏阳光岛开关站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东县洋口港 。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投资约 450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工程总造价约 4500 万元 。
2.1.4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 6 月 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竣工日期:2024年11月 26日。
2.1.5其他:
(1)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2.2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满足①②条件之一即可:①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同时具有承装、承修、承试三级以上(含三级)电力设施许可证,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②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同时具有承装、承修、承且同试三级以上(含三级)电力设施许可证,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6 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承担过110kV以上(含110kV)输变电工程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1)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2)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3)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相应要求,须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7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资格审查标准。
3.10其他要求: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5 月 29日至2024年 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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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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