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四川省成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2023年省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快速响应能力提升项目(第一批)招标更正公告(第二次)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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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2023年省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快速响应能力提升项目(第一批)招标更正公告(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2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省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快速响应能力提升项目(第一批)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中“********支付约定”和“********其他要求”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中“********支付约定”: 采购包1: 付款条件说明: 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启动财政支付审批程序,待财政支付平台下达资金支付指标,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当期付款金额的真实有效、合法等额发票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 1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 采购包1: 付款条件说明: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且本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启动财政支付审批程序,待财政支付平台下达资金支付指标,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当期付款金额的真实有效、合法等额发票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 1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 采购包2: 付款条件说明: 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启动财政支付审批程序,待财政支付平台下达资金支付指标,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当期付款金额的真实有效、合法等额发票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 1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 采购包2: 付款条件说明: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且本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启动财政支付审批程序,待财政支付平台下达资金支付指标,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当期付款金额的真实有效、合法等额发票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 1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 采购包3: 付款条件说明: 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启动财政支付审批程序,待财政支付平台下达资金支付指标,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当期付款金额的真实有效、合法等额发票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 1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 采购包3: 付款条件说明: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且本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启动财政支付审批程序,待财政支付平台下达资金支付指标,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当期付款金额的真实有效、合法等额发票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 1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 采购包4: 付款条件说明: 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启动财政支付审批程序,待财政支付平台下达资金支付指标,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当期付款金额的真实有效、合法等额发票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 1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 采购包4: 付款条件说明: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且本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启动财政支付审批程序,待财政支付平台下达资金支付指标,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当期付款金额的真实有效、合法等额发票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 1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 采购包5: 付款条件说明: 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启动财政支付审批程序,待财政支付平台下达资金支付指标,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当期付款金额的真实有效、合法等额发票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 1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 采购包5: 付款条件说明: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且本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启动财政支付审批程序,待财政支付平台下达资金支付指标,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当期付款金额的真实有效、合法等额发票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 1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 2.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中“********其他要求”: ★2.限于平台提供的模板限制,“********支付约定”无法充分体现本项目要求,且无法调整。因此投标人在对采购包1支付约定、采购包2支付约定、采购包3支付约定、采购包4支付约定、采购包5支付约定进行响应时,均按“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启动财政支付审批程序,待财政支付平台下达资金支付指标,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当期付款金额的真实有效、合法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金额的40%;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且本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启动财政支付审批程序,待财政支付平台下达资金支付指标,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当期付款金额的真实有效、合法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金额的60%。(对于满足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真实有效合法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注:(1)如中标人未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或迟延提供发票及相关支付凭证材料,则采购人有权延迟或拒绝支付合同相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2)中标人变更收款账户的,应当在变更前1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采购人,因中标人未及时通知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在变更通知达到采购人前,采购人按原账户信息进行价款支付的,视为已完成支付义务。(3)若因财政年终决算关账、财政资金收回或财政资金未下达等客观原因导致采购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中标人不得以采购人未支付资金为由拒绝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响应。如未按此要求进行响应,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更正为: 1.采购文件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中“********支付约定”: 采购包1: 付款条件说明: 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启动财政支付审批程序,待财政支付平台下达资金支付指标,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当期付款金额的真实有效、合法等额发票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 1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 采购包1: 付款条件说明: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且本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启动财政支付审批程序,待财政支付平台下达资金支付指标,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当期付款金额的真实有效、合法等额发票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 1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 采购包2: 付款条件说明: 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启动财政支付审批程序,待财政支付平台下达资金支付指标,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当期付款金额的真实有效、合法等额发票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 1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 采购包2: 付款条件说明: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且本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启动财政支付审批程序,待财政支付平台下达资金支付指标,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当期付款金额的真实有效、合法等额发票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 1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 采购包3: 付款条件说明: 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启动财政支付审批程序,待财政支付平台下达资金支付指标,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当期付款金额的真实有效、合法等额发票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 1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 采购包3: 付款条件说明: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且本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启动财政支付审批程序,待财政支付平台下达资金支付指标,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当期付款金额的真实有效、合法等额发票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 1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 采购包4: 付款条件说明: 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启动财政支付审批程序,待财政支付平台下达资金支付指标,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当期付款金额的真实有效、合法等额发票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 1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 采购包4: 付款条件说明: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且本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启动财政支付审批程序,待财政支付平台下达资金支付指标,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当期付款金额的真实有效、合法等额发票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 1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 采购包5: 付款条件说明: 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启动财政支付审批程序,待财政支付平台下达资金支付指标,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当期付款金额的真实有效、合法等额发票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 1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 采购包5: 付款条件说明: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且本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启动财政支付审批程序,待财政支付平台下达资金支付指标,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当期付款金额的真实有效、合法等额发票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 1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 2.采购文件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中“********其他要求”: ★2.限于平台提供的模板限制,“********支付约定”无法充分体现本项目要求,且无法调整。因此投标人在对采购包1支付约定、采购包2支付约定、采购包3支付约定、采购包4支付约定、采购包5支付约定进行响应时,均按“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启动财政支付审批程序,待财政支付平台下达资金支付指标,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当期付款金额的真实有效、合法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金额的70%;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且本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启动财政支付审批程序,待财政支付平台下达资金支付指标,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当期付款金额的真实有效、合法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金额的30%。(对于满足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真实有效合法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注:(1)如中标人未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或迟延提供发票及相关支付凭证材料,则采购人有权延迟或拒绝支付合同相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2)中标人变更收款账户的,应当在变更前1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采购人,因中标人未及时通知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在变更通知达到采购人前,采购人按原账户信息进行价款支付的,视为已完成支付义务。(3)若因财政年终决算关账、财政资金收回或财政资金未下达等客观原因导致采购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中标人不得以采购人未支付资金为由拒绝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响应。如未按此要求进行响应,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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