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吴忠市红寺堡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评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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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评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5-2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XD-2024ZC-006 项目名称###市红寺堡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评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或承建的工程)的投标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2)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5)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营业范围包含水文、水资源管理相关技术服务);(2)法人授权委托**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7)未被列入在****网”、“中****网”(********)违法、失信投标企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将会被拒绝参加此项目投****公司按磋商文件规定时间查****公司查询结果为准)。(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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