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阳极组装生产线噪声治理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阳极组装生产线噪声治理施工工程
2.2项目类型:工程
2.3项目概况:本项目生产采用 500KA 预焙阳极电解槽,项目已投产,交通运输、水、电等基础条件较为完备。
2.4项目地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西邑镇七坪村民委员会七坪村(兴鹤工业园区西邑片区)
2.5招标范围: 主要包含电解质清理机、铁环收料仓两部分噪声治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6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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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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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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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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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 个类似生产线噪声治理业绩,提供业绩扫描件(或竣工验收证明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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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应建立了相应的安全、生产、技术、装备管理体系,制度完善、机构设置符合要求,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6个月内无较大生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12个月内无一般生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3.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约事件或拖欠员工工资现象,未因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并提供相应的承诺。 4.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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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团队要求 |
1.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及以上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021至今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至少1个类似生产线噪声治理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书等,证明材料中须载明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姓名) 2.技术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相关专业)(提供职称证证明材料)。 3.专职安全员要求:现场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提供安全证书) 4.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现场施工人员保持一致,不允许随意更换(若需更换,须征得招标人同意),并提供相应的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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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5-29 17:00——2024-06-05 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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