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ZSJC-2024-CCCG035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文化宣传物料制作(长春)项目已由公司“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批通过,形成《年度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编号: 2024-CG-JC-012,批准实施,具备采购条件,现以竞争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文化宣传物料制作(长春)项目;
1.2采购内容:企业文化宣传物料制作,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1.3采购预算:270,000.00元;
1.4采购控制价(折扣系数):1.0;
1.5服务地点: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 ;
1.6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
1.7质量要求: 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以及国家规定的合同标准;
1.8合同及结算方式:固定单价合同,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根据供应商最终报价(折扣系数)进行结算,在供应商完成货物交付并由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当批次验收合格部分的合同价款。支付前,由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将相应款项汇至合同中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因供应商未能提供合格发票导致采购人未能及时付款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2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及专业技术能力等;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4如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符合税法要求的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供应商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供应商职责;
2.6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履约过程中不存在因重大违约行为被采购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参加本项目竞磋;
2.7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参与本项目竞磋;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参与本项目竞磋;
2.8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干部职工投资入股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竞磋;
2.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 竞磋时间及地点
3.1竞磋时间:2024年6月11日13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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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