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卷烟厂2024年-2027年车辆维修保养项目已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昭通卷烟厂2024年-2027年车辆维修保养项目
2.2 项目编号:(请登录)
2.3 招标范围:按照汽车维修标准为招标人车辆提供维修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整车修理、总成修理、各级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代办车辆年检、车辆月检、车辆维护检测、代办保险理赔、车辆清洗等服务。维护车辆共计26种车型,另有:轮胎、通用件及维修类和车辆清洗。
2.4 项目地点:红塔集团昭通卷烟厂。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度合同期满前,招标人将对中标人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合格的,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评定结果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招标人上级或行业对该项目进行调整的,招标人有权调整服务范围或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2.6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7 出资比例为:100% 。
2.8 项目金额:本项目2024年度采购计划金额为:97.27万元(含税);2025年至2027年6月30日的采购计划金额以招标人上级批复数为准。采购计划金额仅为预估金额,最终以实际内容进行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
①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专栏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出现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提供书面承诺书)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4其他资格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投标人须具有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经营备案表中经营范围业务类型为汽车维修,业户类别为一类或二类,项目种类包含大型货车维修、大中型客车维修和小型车维修;
(2)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通知》交办运〔2019〕72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仍在有效期内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当前无需进行备案”的规定。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中经营范围须包括大型货车维修、大中型客车维修和小型车维修。
注: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于2024年05月29日09时00分至2024年06月0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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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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