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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哈密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五)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2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CYZC******** 项目名称: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哈密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五)二次 预算金额:2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装备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最高限价(万元) 合计金额(万元) 2 起重气垫 4 套 ******** ******** 重型支撑套具 4 套 ******** 千斤顶 4 个 ******** 牵拉器 16 个 ******** 液压千斤顶 8 个 ******** 气动起重气垫 8 套 ******** 支撑保护套具 8 套 ******** 稳固保护附件 8 套 ******** 3 侦查无人机 9 架 ******** ******** 4 AED除颤仪 18 台 ******** ******** 婴儿呼吸袋 6 个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45日内交付货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第三包、第四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所提供货物的制造商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给予10%的价格扣除。第二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价格不再进行财政政策扣除。 2)落实《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第4包,生产或经营除颤仪应取得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如在“****网、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项目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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