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福建省人力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退税咨询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福建省人力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公开进行比选,具体内容如下:
1.1、服务范围:福建省人力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退税咨询项目,企业退税咨询范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
1.2、委托服务内容:福建省人力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退税咨询项目;
1.3、最高限价:实际成功退税到账和减免金额的15%;
1.4、服务地点:本项目服务工作地点为福州市、南平市、三明市、泉州市、龙岩市、宁德市、莆田市、漳州市、厦门市九地市及下设区县。
1.5、服务期: 具体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2027年12月31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01包:投标人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合同包所述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税务师事务所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单位代表法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若投标代表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3.投标单位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须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7.供应商应当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加采购活动时已经自觉检查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主动回避相应利害关系。
8.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9.授权委托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 05 月 29 日至2024 年 06 月 03 日上午9 时00分 00 至12时00分00下午14时30至17时 00 分 00 秒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