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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化大楼炼铁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28 收藏项目

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理化大楼炼铁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招标编号

05x1heT5fMp2da620240528001

招标企业

福建龙钢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招标类型

公开加邀请

发布时间

2024-05-28 16:03:37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5-29 10:00:00

开标时间

2024-05-29 10:00:00

付款方式

现款

付款模式地点,经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需方付合同总金额的30%;设备(产品)安装调试完毕,正常生产运行三个月无质量问题,供方开票入账后需方付合同总金额的30%;留10%质保金生产正常运行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3-3-3-1付款

开标地点

……

招标备注

根据技术统一,综合评定:总价决标

标的信息正文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理化大楼炼铁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项目而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质的制造企业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要求

1.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执行国家标准。产品满足需方现场使用要求,未达到需方要求,需方有权不予接收。产品质保期为上线正常使用一年,质保期内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在质保期内因供方产品造成的事故,从事故之日起延续无偿质保服务期。

2.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到货,需方可从货款中扣除违约金,违约金应按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3‰计收。其余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

3.合同解除

  供方不能按质、按量、按时交付合同中所订产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供方责任的权利。

4.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及地点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漳平市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5.其他约定事项

  合同经供、需双方签章后生效(生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由于供方未及时供货或产品质量达不到需方要求造成需方生产损失,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在使用供方产品过程中,由于供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需方发生各类事故,供方需根据事故责任予以赔偿;供方在供货运输以及在需方厂内发生的一切工伤及行政事故,费用自理、责任自负;传真件合同与原件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二、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贸易商(出具生产厂家授权)。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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